尊敬的客户:
您好!
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关于落实对网站未备案的域名不予解析(含跳转)的通知,我司特此对广大用户做如下通告:所有在西部数码注册的国内域名若备案未通过,我司将停止域名解析(含跳转)。如需开通解析服务,请先备案,待备案审核通过后,联系我司客服专员为您开通,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,谢谢。
附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关于落实对网站未备案的域名不予解析(含跳转)的通知
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:
工信部电管[2009]672号文件要求对网站未备案的域名不予解析(含跳转)。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严格落实相关工作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新注册域名网站备案情况审核
在域名新注册审核时,除对域名注册书面申请资料进行审核外,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对域名的网站备案情况进行核查。如域名属于网站未备案的域名,在域名注册提交后不予解析(含跳转)。
二、已注册域名网站备案情况清查
1、从2010年1月1日起,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对已注册域名的网站备案情况进行全面清查,对属于网站未备案的域名不予解析(含跳转)。
2、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于每日16时前,将当日清查结果上报我中心。清查结果包括网站已备案的域名数量和列表、网站未备案的域名数量和列表、不予解析(含跳转)的域名数量和列表,上报格式见附件《网站备案情况清查结果日报表》。
3、各注册服务机构应在2010年1月24日16时前,完成对已注册域名的网站备案情况的清查和暂停解析工作。
三、域名开通解析(含跳转)申请受理
网站备案通过后,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应受理用户提交的域名开通解析(含跳转)申请,并对域名的网站备案情况进行严格审核,如域名属于网站已备案的域名,各注册服务机构应负责为用户的域名开通解析(含跳转),并于每日16时前将开通解析(含跳转)申请处理情况提交至我中心。
四、做好用户的通知和申诉受理工作
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在备案情况审核和清查过程中,应通过网站公告、电子邮件、电话等方式,确保域名注册用户收到通知,妥善处理用户咨询和申诉,做好政策规定的解释工作,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。
我中心将于2010年1月25日起对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,对于未按上述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的域名注册服务机构,我中心将采取扣罚违约金、暂停注册接口、直至取消注册服务机构认证资格的处理。
如有疑问,请联系CNNIC注册服务机构支持人员。
电话:010-58813377
电子邮件:domain@cnnic.cn
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
2009年12月29日